今日,新浪科技發文稱,“王者榮耀”被貴州一酒業公司注冊成為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兩個“王者榮耀”構成近似商標,但貴州酒業商標的注冊未侵犯騰訊公司的著作權,也不構成《商標法》帶有夸大宣傳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綜上,對貴州酒業的注冊商標予以維持。
據了解,2018年6月19日,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對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注冊的第18379954號“王者榮耀”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以訴爭商標侵犯了騰訊公司在先著作權,與騰訊公司的第18126671號“王者榮耀”商標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易使公眾誤認等理由,依據《商標法》有關規定,請求對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騰訊公司認為,“王者榮耀”訴爭商標作為商標注冊使用在相關商品上,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其經過騰訊公司的許可或者與騰訊公司存在特定聯系,損害了原告對游戲《王者榮耀》的作品名稱所享有的在先權利。
“訴爭商標的注冊具有明顯惡意,除訴爭商標外,第三人還申請了一系列包含‘王者榮耀’文字的商標,如‘王者榮耀歸來’‘王者榮光’‘榮耀之王’‘王者榮耀1+1’等?!? 騰訊公司認為,被告法定代表人還設立了“貴州王者榮耀酒業有限公司”,具有搶注商標并牟取不正當的商業利益的意圖。
近日“王者榮耀”被貴州酒業公司注冊為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未侵犯騰訊公司的著作權,也不構成帶有夸大宣傳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對貴州酒業的注冊商標予以維持。騰訊因此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要求重新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