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商標無時無刻不在使用,眾多企業因為商標過多,不了解商標注冊情況,就隨便亂用未完成商標注冊的商標,卻沒有考慮過后果,接下來了解下商標注冊為完成就使用商標有什么風險?
1、在回答這個問題前先看看能不能使用未完成的商標
中國商標局官網的《商標注冊申請常見問題指南》稱,“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后但尚未核準注冊前仍為未注冊商標,仍須按未注冊商標使用。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影響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該行為的查處。”
我們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是可以使用未注冊商標的,但如果該商標同他人已注冊的商標在相同的商品和服務分類中存在近似或相同的情況,我們將面臨被商標局處罰的風險。
2、給正在注冊的商標標注TM有用嗎
TM是英文“trademark”的縮寫,意為商標。之所以有的商標會被標注TM,是因為某些國家比如美國在認定商標權歸屬上是采用“在先使用”的原則,即誰先使用該商標就對其擁有商標權。所以,商標權利人在最開始使用商標時會為其標注TM標志,以此宣稱自己對該商標擁有商標權。
在我國,組織或個人如果想獲得商標權就必須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并獲得核準才行。
根據我國最新修訂的《商標法實施細則》(2013年修訂),注冊商標的標注方式只有3種方式,即在注冊商標后面加注:
①注冊商標四個漢字
②注字外加一個圓圈
③R外加一個圓圈
顯然,我國法律并未禁止我們為正在注冊的商標標注TM,但即使標注了也不受《商標法》的保護。
3、商標注冊未完成就使用商標有什么風險
企業可以使用正在注冊的商標,但有侵犯他人商標權的風險,風險主要來自三個方面:
(1)企業申請商標前未做近似查詢,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標;
(2)企業雖然做了近似查詢,但查詢工作不到位,有遺漏;
(3)由于商標局的數據庫有滯后性,存在“盲期數據”(已申請注冊但還未被錄入數據庫的數據),造成近似查詢不徹底。
因此,企業使用還在注冊的商標是有一定風險的,可能會因為與他人的注冊商標近似或相同而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
雖然我們可以使用還在注冊的商標,但仍需提高警惕,嚴防被侵權和侵犯他人商標權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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