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參與了“老東家”籌辦的婚禮后,利用籌辦婚禮過程中獲得的婚禮現場效果圖為“新客戶”復制了婚禮現場并在朋友圈高調展示,導致與“老東家”對簿公堂。近日,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兩名侵權人支付“老東家”賠償金2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2020年11月,從事美術設計的派派公司負責人偶然間在微信朋友圈發現了一張婚禮現場場景圖,與之前該公司設計的《莊嚴之境》婚禮現場效果圖在整體風格、配色以及宮殿、臺階、頂部花藝等元素排列位置等方面基本相同。次日,這場婚禮的現場承辦人之一小麗推送一條朋友圈高調宣稱,其曾參加過派派公司《莊嚴之境》婚禮的執行,對該場婚禮結構各方面非常了解,并已高度還原了該場婚禮的內廳等。派派公司認為,上述行為是對《莊嚴之境》(已進行作品登記)復制權的侵權,遂訴至法院,要求相應婚禮現場的承辦人小寒、小麗賠償經濟損失和維權支出共計11.331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莊嚴之境》具有獨創性,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圖形作品。而通過對《莊嚴之境》與被訴婚禮現場比對,被訴婚禮現場與《莊嚴之境》構成實質性相似。小寒、小麗在接觸《莊嚴之境》后,對《莊嚴之境》從平面圖轉化成立體布景,其行為構成了著作權法規定的復制行為,應當認定兩人侵犯了派派公司對《莊嚴之境》所享有的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