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那么當我們的商標被侵權,應當怎樣合理的解決呢?
判別商標侵權的四個要素
1、行為人必須有違法行為,即行為人出現銷售假冒他人商標產品的行為。
2、行為人存在有損害商標權人的事實,即行為人因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非常嚴重的財產損失以及商譽損害。
3、行為人存在主觀上的過錯,即行為人明知商品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產品,仍然選擇繼續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
4、行為人的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存在因果關系,即行為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產品的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因果關系。
商標侵權的七種行為
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只要商品生產商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擅自在與商標注冊人銷售的同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都屬于商標侵權。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該條款是對第一條商標侵權行為的補充,將“同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延伸至“在同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類似的商標以及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此類侵權行為主要針對的是商品經銷商。無論行為人是否存在主觀意愿,只要銷售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都構成侵權。不過,如果商品經銷商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這種行為又稱之為反向假冒行為、撤換商標行為。構成這種侵權行為必須具備兩個要件:一是行為人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換商標,二是撤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進行銷售。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該條款主要針對的是那些明知對方在實施商標侵權行為還為其提供便利的行為,比如:知假售假。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七)項規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1)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2)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3)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遇到商標侵權我們該怎么辦?
如果遇到商標侵權問題,商標持有人可通過以下三種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與侵權方協商解決
俗話說的好,萬事好商量。如果碰到了商標侵權問題,可主動聯系侵權方,告知其侵權行為,并表明協商解決的意圖。雙方可就商標侵權的事實認定和賠償數額等問題進行協商,如果最終未能達成一致,我們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求助。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求助
協商不成那就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權案件進行查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尚未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作出行政處理,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3、向法院提起訴訟
當受害方和侵權方難以達成一致時,受害方除了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求助外,還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