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建筑工程施工領域的發展也日益蓬勃。為了規范市場,保障工程質量,國家對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實行了資質管理制度。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是較為常見的一種資質等級。本文將詳細介紹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范圍。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在承接工程時,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術、人員和業績等方面的條件。這些條件是為了確保企業具備完成工程所需的實力和資源。
1、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一) 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9 人。
(二) 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三)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四)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75 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一) 地上 12 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地上8-11 層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項;
(二) 高度 50 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 1 項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 2 項;
(三) 建筑面積 1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建筑面積 0.6 萬-1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 項;
(四) 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21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項。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以下類型的工程: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在承接工程時,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可靠。同時,企業還應不斷提高自身的技術和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為推動建筑工程行業的健康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