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需要獲取本機關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首先閱讀本指南。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查閱目錄。
(二)政府信息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號: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
2.信息分類。根據目錄分類進行選擇。
3.內容分類。根據不同主題和體裁進行選擇。主題18類:組織機構簡介;綜合政務;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財政、金融、審計;國土資源、能源;農業、林業、水利;工業、交通;商貿、海關、旅游;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科技、教育、體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人口與計劃生育、衛生、婦女兒童工作;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貧、救災;民族、宗教;勞動、人事、監察;其他。體裁15類:命令,決定,公報,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其他。
4.發布日期。發布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政務公開平臺中錄入的時間。
5.發布機構。發布機構指政府公開信息發布單位的名稱。信息為一個機構產生時,該機構為發布機構。信息為幾個機構聯合產生時,文件類以誰編制文號,則該機構為發布機構;非文件類以誰為主編制,則為主編制的機構為發布機構。
6.成文日期。成文日期指公文類信息的發文時間,即公文內容中注明的發布日期。
7.生效時間。生效時間指信息生效的時間。
8.廢止時間。廢止時間指信息廢止的時間。
9.名稱。名稱指每條政府公開信息的標題。如有主副標題的,只填主標題。
10.點擊量。點擊量指點擊網頁查看的次數。
11.文號。文號指政府公開信息的文件編號。對于公文類信息,特指發文文號。文號包括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序號,并依此順序居中排列。
12.關鍵詞。關鍵詞指反映政府公開信息內容、主題、概要和特點的詞語。
(三)公開形式
1.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s://rsj.hefei.gov.cn/);
2.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聞發布會;
3.“合肥人社”微信公眾號;
4.其他:報刊、廣播、電視等。
同時,在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局辦事大廳一樓(合肥市政務環路88號)、市檔案局(合肥市東流路100號市政務辦公區)、市圖書館(合肥市琥珀山莊北口1號)等場所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
(四)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申請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一)受理機構
機構名稱: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辦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環路88號1603室;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郵政編碼:230071;聯系電話:0551―63536232;傳真:0551―63536423。
(二)申請內容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聯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受理機關名稱。
申請人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同時上傳或提供身份證明。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合肥市政務公開網依申請公開專欄下載,申請表復印有效。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信函。通過信函提出申請,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可從合肥市政務公開網依申請公開專欄下載打印),并在信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只接收中國郵政寄件。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收信人名稱請注明“合肥市人社局辦公室”,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環路88號合肥市人社局辦公室1603室;郵政編碼:230071。
2.當面提交。通過當面提交的,請提前電話聯系確認。
3.網頁申請。請登錄合肥市政務公開網“依申請公開”專欄提交申請。
4.傳真。通過傳真提出申請,應填寫《申請表》并在傳真第一頁正面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傳真總頁數,發送傳真后應電話聯系進行確認。
(四)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5.本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行政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及本省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五)答復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本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六)收費標準
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皖財綜〔2021〕28號)文件執行。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市政務公開辦公室投訴、舉報,市政務公開辦公室電話:0551-63538190,郵箱:hfzwgkb@163.com。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合肥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工作機構名稱: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環路88號1603室。
????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551-63536232。
????傳真號碼:0551-63536423。
???互聯網聯系方式:hfrsbgs@163.com 。(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文字來源: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s://rsj.hef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