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書,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是電信互聯網重要資質。一般辦理的有十個資質。如ICP許可證、EDI許可證、ISP許可證等等,今天我們通過西藏管局發布的文章來介紹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辦理指南,希望對西藏的企業有幫助。
一、事項名稱: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審批
二、設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2000年9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1號公布)第九條第二款、第十四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5號)第二、三、四條規定。
三、申請條件:《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第六條規定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三)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經營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五)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辦理材料:《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第八條規定申請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電信管理機構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種類、業務覆蓋范圍、公司名稱和聯系方式等;
(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三)公司概況,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擬從事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等情況;
(四)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五)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及技術方案;
(六)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七)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證明公司信譽的有關材料;
(九)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申請經營的電信業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事先審核同意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
五、其它相關信息
辦理地點: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處(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太陽島一路13號)
辦理時間:工作日 9:30-13:00 15:30-18:00
聯系電話:0891-6460908 0891-6390380(兼傳真)
綜上所述,關于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書,西藏辦理指南文章,如果您需要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資質或者想更多咨詢問題,請聯系大通天成在線客服。也可以撥打我們的電話133915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