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從申請開始就會經歷一系列審查。即便在成功注冊后也會或多或少的遇到其他問題。而商標注銷、撤銷、無效也是一些商標會遇到的,而原因是什么呢?今天,我們大家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一、商標注銷原因
1、持有人主動申請
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商標或者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申請書,并交回原《商標注冊證》。
2、到期未續展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在這十二個月內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再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則由商標局注銷其注冊商標。
3、因商標注冊人死亡或終止
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提交有關該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的證據。
注冊商標因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而被注銷的,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自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終止。
二、商標撤銷原因
(一)爭議撤銷:
如數個當事人所爭議的商標確屬相同或類似,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后注冊當事人的商標,維護先注冊當事人的商標專有權。
(二)違反商標法而被商標局撤銷:
1、由于商標權人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或圖形,或自行改變注冊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冊事項等;
2、自行轉讓注冊商標,或者連續3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
3、其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
三、商標無效原因
1、違反商標構成的絕對條件;
2、與在先權利沖突;
3、損害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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