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APP”“抖音APP”成為豐富業余生活必備APP,兩家算是半個競爭對手,但進行合作只會錦上添花而不是兩敗俱傷,但近日兩家有新聞傳出網易起訴抖音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著作權,這是怎么回事呢?如圖展示
通過上圖我們了解到確有其事,但如今是互聯網信息時代,關于此類事件頗多,不只有網易,不久前,抖音多閃才被騰訊起訴在未被授權的情況下違規盜用微信/QQ用戶數據。抖音多閃敗訴,違規盜用微信/QQ用戶數據被停用刪除。
去年9月,抖音起訴伙拍短視頻信息網絡傳播著作權糾紛成為北京互聯網法院受理的第一案,結果原告被駁回全部訴訟請求。信息網絡傳播著作權有關的案件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就是2017年,騰訊旗下新聞平臺天天快報與今日頭條之間的287起侵權糾紛案件,結果今日頭條全部敗訴,總計需賠償騰訊方面27萬余元。這次網易起訴三家公司,或又是一起不小的案件。
依據《著作權法》第42條:錄音制作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并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該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許可人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制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并支付報酬。
第49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綜上所述“網絡信息傳播著作權法”相關信息解讀,想要傳播信息不違規,需要辦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及征求轉載方同意。如需代辦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可撥打:13391522356獲取一對一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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