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蘋果即將發布新品都會備受關注,近期蘋果頻繁發布新聞,目前已經上架了iMac產品線、AirPods耳機等產品,但讓我們期待的AirPower卻遲遲沒有發布嗎,原因竟是商標被搶注了。
因為蘋果不具備AirPower所有權,蘋果為了拿回AirPower商標,很有可能采取購買商標的形式獲取所有權。依據傳聞蘋果一直在不斷的努力拿回AirPower商標權。蘋果首次申請了AirPower商標,但當時卻發現有一家名為Advanced Access Technologies的公司已經更早地提交了商標申請,之后蘋果對這家公司的申請提出了抗議。
我們借此事件為大家講解未及時申請商標遭搶注應該怎么解決?
蘋果商標被搶注,蘋果已經對于商標已經進入初步審定公告,依據《商標法》第35條規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商標評審委員會在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復審的過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權利的確定必須以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或者行政機關正在處理的另一案件的結果為依據的,可以中止審查。中止原因消除后,應當恢復審查程序。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在努力了幾個月之后(向 USPTO 提交多份不同的反對申請),蘋果昨天突然撤回了反對申請,雙方的爭議也隨之終止。就在蘋果撤回反對申請的時候,一名蘋果律師被任命為該商標案的代理人。
這表明蘋果已經從 Advanced Access Technologies 公司那里買下了 AirPower 商標權,因為 AirPower 發布在即,已經沒有時間通過別的辦法來確保 AirPower 商標權了。現在 Advanced Access Technologies 仍是 AirPower 商標的所有者,但蘋果似乎正在處理此事,蘋果已有律師 現在被指定為申請商標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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