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主要包括人員人工、直接收入、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設計費用、裝備調試費、無形資產攤銷、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其他費用。
不一定是高新,可以看下是否符合其他條件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加大對制造業企業的研發費用優惠力度。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勵企業創新,促進產業升級。
政策要點: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研發費用所占比例要求: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