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起訴上海凱撒皇實業有限公司、上海紫敬貿易有限公司等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
1、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九牧王是中國領先的商務休閑男裝品牌企業,公司核心產品九牧王男褲及茄克已經占據市場領導者地位。經營九牧王品牌的男褲、茄克及其它服飾類產品。
2、九牧王商標
九牧王公司通過商標轉讓獲得了第1271023號“九牧王”文字及拼音、第1521308號“九牧王”文字、第3062459號“九牧王 JOE ONE”文字及圖形等商標。九牧王公司通過大量宣傳、推廣和使用,讓這些商標具有了較高的知名度,并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3、牧王商標
鄂爾多斯牧王服飾有限公司獲得了第801503號“牧王”文字及圖形商標;隨后,其申請的第7702454號圖形商標核準注冊(該商標圖形與第801503號商標中的圖形一致)。2016年1月,鄂爾多斯牧王服飾有限公司將第801503號商標許可給上海凱撒皇實業有限公司使用。
4、案件回溯
九牧王公司發現上海凱撒皇實業有限公司服裝產品和包裝、塑料掛件、天貓商城旗艦店網頁等均使用了“MUWANG牧王”標識。九牧王公司認為該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遂將上海凱撒皇實業有限公司、上海紫敬貿易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兩公司行為并未侵犯九牧王公司的商標權,但綜合考慮涉案商標的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影響等因素后,酌情確定凱撒皇公司、紫敬公司的侵權賠償數額為100萬元。原被告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兩公司行為主觀上有傍品牌、搭便車的故意,容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據此,二審法院認定兩公司使用“MUWANG牧王”“牧王及拼音”等商標的行為侵犯了九牧王公司對“九牧王及拼音”等系列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需共同賠償九牧王公司經濟損失等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