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本指南。
(一)公開范圍
主動公開范圍參見《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試行)》,可在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網站(/main/index.hrh)“信息公開”專欄查閱。
(二)公開形式
在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網站公開。根據政府信息內容和特點,適時通過新聞發布會(通氣會),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進行公開。
(三)查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登陸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網站使用關鍵詞進行檢索。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機構名稱:山西省通信管理局辦公室
通信地址:太原市南內環街2號
郵政編碼:030002
電話號碼:0351-8788820
傳真號碼:0351-8788113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下午工作時間為:2:30-5:30)
電子郵箱:stxgljbgs906@163.com
(二)申請步驟
1.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表》可在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下載,也可以到太原市南內環街2號906室現場領取?!渡暾埍怼窇顚懲暾?,內容真實有效。申請人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材料,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份《申請表》申請一項信息,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途徑詳細準確。申請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2.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當面遞交,也可以通過信函等方式遞交。通過信函方式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寄至山西省通信管理局辦公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局辦公室代為填寫。
3.申請處理
《申請表》填寫不完整、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將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對材料齊全的申請將登記受理。局辦公室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如需要延長答復期限,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或其他機關的,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根據《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4.申請答復
本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5)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7)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8)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根據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文字來源于: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官網:https://sxca.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