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審的目的在于檢查企業是否正常納稅,是否存在稅務風險。根據政策要求,企業應該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開展稅務審計工作,并且有專門的稅務事務所出具稅務審計報告。接下來,小編為您整理介紹企業稅審及稅務審計開展方式。
稅審是指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審計,依據是稅收法律法規,需要稅務師事務所完成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在以下情況下,企業需參加稅審:稅務局通知企業參加所得稅匯算;企業當年度虧損較大,希望將當年的虧損延續到以后年度用于抵消以后年度的盈利:企業為了檢查公司賬務,避免納稅違法成本,而通過所得稅匯算來進行自查。
1.納稅申報表[期初(1月)、期末(12月)和未經審計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及附表;
2.會計憑證和賬簿;
3.本年度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4.稅務登記證、代碼證、營業執照、章程復印件;
5.中介機構前期出具的納稅審計報告、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驗資報告;
6.銀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購銷合同等重要業務合同和協議;
7.現金盤點表;
8.銀行對賬單;
9.庫存盤點表;
10.固定資產盤點表;
11.年度匯總科目;
12.往來賬戶余額清單;
13.預提費用和預計到達的發票復印件;
14.駕駛證復印件;
15.年度納稅申報清單。
1、企業年終結賬前務必關注的兩件事:資產損失和稅收優惠事項的備案。
2、稅法與會計確認收入的差異引發的納稅調整。
3、流轉稅應稅收入與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的差異。
4、容易忽視的視同銷售應稅收入。
5、應付未付款項及應收壞賬的涉稅處理。
6、工資總額的稅前扣除新變化。
7、不同對象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適用不同政策。
8、企業取得跨年度的費用支出憑證及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的涉稅處理。
9、關注新辦企業的開辦費政策新變化。
10、尚未攤銷的無形資產損失及軟件攤銷年限的稅務處理。
11、小微企業的匯算清繳政策。
1、可彌補虧損,減少稅款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虧損時,可在連續五個年度內彌補虧損,企業要彌補虧損,通常稅務局會要求企業提供稅審報告。
2、正確申報企業所得稅
注冊稅務師在做稅審時會調整企業不恰當的會計處理,一般都能準確落實企業全年應納的企業所得稅額。
3、轉嫁稅收風險
如出具報告的企業被稅務局稽查,如果是注冊稅務師原因而被補稅罰款并加收滯納金,則補稅由企業承擔,但罰款和滯納金由稅務師事務所承擔,或由企業交納后向稅務師事務所索賠。
4、可減少稅務檢查風險
稅務檢查分兩種情況:稅務專業稽查;管理科室案頭檢查
稅務師事務所做完稅審報告會上傳至稅務局內網報備,稅務局會在內網接收下載報告。
一般情況下,稅務看到企業有出稅審報告,通常就不會做檢查;同樣的管理科室的案頭檢查,有看到企業有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稅審報告,一般就不作實地檢查。
所以出具稅審報告能減少企業被稅務局檢查的概率啦。
5、利用簽字注冊會計師或注冊稅務師的能力為企業節稅
注冊會計師及注冊稅務師在進行稅審作業時,通常會審閱企業的全盤帳務,與企業溝通,對于有的費用,做多了反而會多交稅,有時改動幾個會計分錄,企業就會少交很多稅,對不當會計處理,提請企業調整帳務,并對企業的節稅避稅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1、企業當年虧損較大,以后年度需要彌補虧損的,則當年度需要出具稅審報告;
2、企業帳務處理可能有問題,企業不放心,也會選擇稅務師事務所出稅審報告;
3、企業會計核算沒有問題,但當年增值稅稅負較低,可能會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此時企業可以考慮出稅審報告;
4、企業三年連續虧損,稅務局通知企業出具三年的稅審報告,因受納稅評估約談等等原因,稅務局通知企業出稅審報告;
5、企業當年有利潤,但利潤太低,與收入和資產不配比,或企業有較多的逃稅行為,為了稅務安全,怕被稅務檢查,會主動選擇做稅審;
6、企業當年有利潤,如果需要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則彌補虧損的當年及至以前年度有虧損需彌補的年度中間的每一年均需出稅審報告。
一般來說,有關于企業稅務審計開展流程,大致按照如下步驟來進行:
1、納稅人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基本信息(如納稅人成立、開業的時間、合同、章程等)、納稅人財務制度(包括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辦法等)以及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材料。
2、審計項目分析與評價。運用分析性復核辦法,對涉及各稅種的審計項目進行趨勢、比率及比較分析,尋找可能存在問題的領域,為確認重點審計項目提供依據。
3、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的分析與評價。向納稅人發出納稅人《會計制度和內部控制問卷調查表》,或向納稅人提問會計制度和內部控制的有關問題,分析評價納稅人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準確性,為確立重點審計項目提供依據。
4、審計項目的確定。通過上述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分析,擬定審計項目,審計覆蓋率和重點,詳見《審計項目確認工作底稿》。
5、編制審計計劃。根據所確定的審計項目,編制詳細的審計程序,完成《審計程序表》;合理調配、組織人員,明確分工,做好時間預算。
6、下發《審計通知書》。根據上述的計劃與安排,填寫《稅務審計通知書》,至少提前三天,將所要進行審計的內容、具體時間、地點、審計人員所需審計的有關納稅資料和要求納稅人配合事項等通知納稅人。
7、現場實施階段。對納稅人單位的稅務狀況及各類稅務報表等材料進行具體審查,對期間發現的問題進行詳細記錄。
8、匯總整理。根據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按稅種進行匯總,及時整理、核查審計工作底稿,完成《稅務審計情況表》,形成初步審計意見。
9、與被審計納稅人單位交換審計意見,出具最終版《稅務審計報告》。
至此,企業開展稅務審計流程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