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蕪湖市率先在全省出臺《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通過“建體系”“促發展”“重扶持”“優環境”等18條舉措,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建體系”是指進一步完善全市政府性擔保體系建設,建立資本金持續補充機制,加大市級對縣市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資本金投入,縣區財政按不低于1:1比例給予配套注資,確保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規模與經營發展需求相匹配。
融資擔保的發展離不開擔保機構的健康發展,蕪湖市將建立專業化運營機制,提高擔保決策效率。改進和完善考核機制,取消盈利考核指標,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的擔保代償率容忍度提高至6%。健全不良資產處置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內生能力和動力。
“新政策的核心意義在于加大各級財政對中小微企業和擔保機構的扶持力度。”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具體措施包括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實現全市年化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1%;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等減收擔保費;優化風險補償分擔機制,提高市級承擔的代償補助比例,壓實縣區代償補助責任。
此外,蕪湖市還將持續優化擔保市場環境,提高擔保機構積極性,通過積極推進全市政銀擔合作、完善盡職免責機制、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等措施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實現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的和弦共振。(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