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審計公司:離任審計一般查什么?說起“離任審計”,其一般在大中型企業中比較常見。如在企業法定代表人、重要領導干部離職時,都會對其任職期間所承擔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查、鑒證和評價。那么,離任審計一般查什么?接下來,北京審計公司將對此進行具體介紹。
事實上,離任審計有不同的類型,包括黨政領導干部任期離任審計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離任審計、任期離任審計和破產離任審計、任期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不同離任審計類型具體審查內容不同。但總體來說,其審計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這里的收支,在一級政府可以表現為財政收支,行政部門表現為經費收支,事業單位表現為事業經費的收支,在企業單位則表現為企業會計準則中會計要素概念上的收入和支出,以“收支”來表達,可以概括行政、企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限內的動態情況,實際是被審計單位在一定期限內通過會計資料載體所反映出來的經濟活動。
2、資產、負債和權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這里的資產、負債和權益,包括行政、企事業單位按會計要素概念所確認的資產、負債和權益,對該項內容進行審查,主要是確定離任者管理的資金狀況的真實情況,即所謂的家底。從而使得離任者交個清楚,接任者接個明白。因此,對于大額未決的債權、債務,應作為資產負債審計的重要項目予以關注,而資產的增值保值,也是通過凈資產的變化即權益的審計來確認。
3、經濟責任審計。在離任審計開展期間,經濟責任的劃分是不可缺少的。而經濟責任的劃分,應結合上述具體內容的審計來進行。如果存在違紀違規問題、損失浪費問題、內控制度不健全或者控制失效問題,就應進一步明確經濟責任人在其中應當承擔的責任。否則,就解除其責任。所以,在確定審計內容時,審計職權范圍以外的事項,如計生、黨建等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不應列為審計內容。
以上為北京審計公司有關于“離任審計一般查什么”這一問題的具體解答。可以說,不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如若對離任審計內容存有疑問,便有必要對文中內容作詳細把握,必要時也可以詳詢北京審計公司獲取專業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