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報是否就是常說的工商年檢?提及“工商年報”,廣大企業經營者和個體工商戶并不陌生,其在經營期間每年度都會涉及到該項業務辦理。通常,在每年度規定時間內(一般為1月1日至6月30日),其都需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那么,工商年報是否就是常說的工商年檢?接下來,本文將對這一問題作具體回答!
事實上,工商年報與工商年檢是兩個不同的制度。早在2014年,工商年檢制度就已被正式叫停,取而代之的是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即如今我們常說的“工商年報”。可以說,工商年報既是工商年檢的“延續”,二者有著根本的區別與不同。具體體現在:
(1)定位不同。年檢的定位是監督檢查,年報的定位是報告公示。
(2)依據不同。企業年檢以《企業年檢辦法》為依據,年度報告以《企業信息公開暫行規定》為依據。
(3)主體不同。原來的年檢驗照的主體是企業、個體工商戶,現在年報的主體是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加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過去是不年檢的,而現在需要提交年報。
(4)程序不同。年檢需要企業申報,工商部門審核,合格的加蓋印記,年報由企業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并公示,工商部門不再進行審核,而是進行抽查,這是比較大的差別。
(5)內容不同。年檢的內容和年報的內容存在較大的差別,年報不再要求企業提交審計報告。
(6)法律責任不同。過去如果企業不辦理年檢,工商部門是要進行吊照處理的,也就是進行行政處罰。而現在沒有及時報告的話,工商部門采取的是信用約束措施,首先督促你要履行職責,在督促的前提下,企業依然不履行職責,工商部門就會把企業放在經營異常名錄里面。當然,這也可以修復,企業履行了義務,再申請移出,就可以移出經營異常目錄。
綜上,工商年報并不是常說的工商年檢。工商年檢早在2014年就已被取消。所以,對于企業來說,其如今需要完成的是工商年報公示工作。因此,為確保該項業務有序辦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就有必要對工商年報公示流程及內容進行具體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