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與國外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我國允許一些國外的公司、企業進入,與本國的公司、企業合作,共同經營,這也就是人們口中所說的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資公司設立的流程是怎樣的,中外合資設立需要報送的資料有哪些?
一、注冊中外合資公司流程如下:
1、發起人簽署設立公司的協議后可以共同委托一個發起人辦理設立公司的申請手續。
2、申請人向省級人民政府或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門提交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
3、待批準后再報省級或計劃單列市的對外經貿部門批準后,發起人可以正式簽定設立公司的合同、章程。
4、發起人簽訂的設立公司的合同、章程報省級或計劃單列市對外經貿部門審核同意后,上報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審查批準。在45日內決定批準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5、采取發起設立方式的成立公司,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全部登記文件之日起30日內頒發營業執照。
二、注冊中外合資公司向審批機構報送的文件:
1、設立合營企業的申請書。
2、合營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由合營各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合營企業協議、合同和章程。
4、由合營各方委派的合營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人選名單。
5、審批機構規定的其他文件。
審批機構應當在收到規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審批機構如發現報送的文件有不當之處,應當要求限期修改,否則不予批準。合營企業經批準后由審批機構發給批準證書。須經國務院商務部審核批準的,由其發給批準證書;國務院授權的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行政機關審核批準的,應當報國務院商務部備案,并由商務部發給批準證書。
三、注冊中外合資公司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設立合營企業的申請書(原件1份,合營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合營各方蓋章);
2、合營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1份,各營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合營各方蓋章);
3、合營各方訂立的合營企業合同(原件4份,合營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合營各方蓋章);
4、合營各方訂立的合營企業章程(原件4份,合營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合營各方蓋章);
5、合營各方有效的身份證明:
1.中方合營者: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中方合營者蓋章);
2.外國合營者:提交投資者所在國家的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大使館∕領事館認證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核對原件):
A.合營者為公司時,提交注冊登記證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證明);
B.合營者為自然人時,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3.香港、澳門或臺灣地區合營者:提交投資者所在地公證機構公證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1份,證明文件需經相關機構轉遞):
A.合營者為公司時,提交注冊登記證明
B.合營者為自然人時,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6、合營各方委派的合營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人選名單;
7、《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全國組織機構代碼預賦碼通知單》(辦理批準證書專用聯原件);
9、《外商(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存根》(原件1份);
10、外國投資者或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與境內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簽署的《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
11、《關于安全生產經營的承諾書》(原件1份,合營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合營各方蓋章)。
四、注冊中外合資公司要什么條件
1、申辦資格有符合規定的公司名稱
經過審批機關批準的合同、章程
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設施的證明文件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有符合要求的從業人員
經營范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有健全的財會制度,獨立核算、自負贏虧
2、申辦材料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申請書》(原件)
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原件)
合同、章程(原件)
批準證書副本(一)(原件)
審批部門關于合同、章程的批復(復印件)
外方投資者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
董事會成員任職文件(原件)
董事簽字及總經理登記備案表(原件)
董事身份證明(復印件)
住所使用證明或租賃協議(原件)
3、手續和流程:
查名—辦理批準證書—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外匯登記和銀行開戶—辦理稅務登記證
4、手續辦理時間:
1)查名:三個工作日;
2)批準證書:約計六十個工作日(需報國家商務部,時間較長);
3)營業執照:十個工作日;
4)組織機構代碼證:一個工作日;
5)外匯登記和銀行開戶:十個工作日;
6)稅務登記及發票:十二個工作日。
7)統計、財政登記證(十二個工作日)以上辦理時間僅供參考,實際以政府部門審批時間為準。
5、政府規費:(單位:人民幣)
1)查名:30/50元;
2)批準證書:0元;
3)營業執照:注冊資金的萬分之八;
4)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及發票:1500元;
5)驗資:與注冊會計師協定。
以上擬設外資公司注冊資本以14萬美金計,政府規費為預估值,實際以政府收費票據為準。
6、主要依據
五、注冊中外合資公司的特征:
1、依法登記。以《合資法》、《公司法》、《條例》為公司設立的法律依據。
2、實行審批制。合營企業必須由中外兩方共同投資設立。項目必須任政府的審批機關批準。
3、有限責任。合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
4、共同經營管理。
5、生產經營活動納入國家的特殊規范。如可以從國際市場采購設備、原材料;直接出口自己生產的產品等等。有一定優越性。
6、位于中國境內,為中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