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場起源于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自2006年起,中關村科技園區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 。隨著新三板市場的不斷地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柜臺交易網絡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新三板上市條件
1、新三板上市條件要求企業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并持續)滿兩年。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新三板上市標準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企業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新三板上市流程
1、新三板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2、新三板上市申請股份報價轉讓試點企業資格
3、新三板上市簽訂推薦掛牌協議
4、新三板上市配合主辦報價券商盡職調查
5、新三板上市操作流程,主辦報價券商向協會報送推薦掛牌備案文件
6、新三板上市操作流程,協會備案確認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無異議的,自受理之日起五十個工作日內向推薦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
7、股份集中登記
8、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
9、掛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