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絡直播作為一種新興的網絡社交方式,憑借其高實效性和強互動性,吸引了大量用戶;隨著一批月入數十萬、甚至百萬的主播出現,直播更是成為了炙手可熱的產業。要想做網絡直播行業需要獲得哪些資質呢?
一、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廣電總局在9月9日發布的《通知》進一步重申,開展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應具有相應資質,主要有兩類許可:
一是通過互聯網對重大政治、軍事、經濟、社會、文化、體育等活動、事件的實況進行視音頻直播,應持有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頒發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且許可項目為第一類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第五項;
二是通過互聯網對一般社會團體文化活動、體育賽事等組織活動的實況進行視音頻直播,應持有《許可證》
二、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根據2011年文化部發布的《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規定,互聯網文化產品包括將音樂娛樂、游戲、演出劇(節)目、表演、藝術品、動漫等文化產品以一定的技術手段制作、復制到互聯網上傳播的互聯網文化產品;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以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網絡直播屬于經營性互聯網服務,提供的服務涉及到以上六大類文化產品,應當根據該規定,向文化部門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三、ICP許可證
根據電信條例后附的《電信業務分類目錄》(2015年版)中的規定,網絡直播平臺屬于信息發布平臺和遞送服務。因此網絡直播作為一個營利性的第三方平臺需要辦理ICP許可證。
四、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根據2004年頒布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規定,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專題、專欄、綜藝、動畫片、廣播劇、電視劇等廣播電視節目的制作和節目版權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動的行為,應當根據該規定規定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網絡直播平臺屬于對視頻節目的制作和在線播出,應當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