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效益審計是對獨立機構或單位的經濟業務的效益性進行審查與分析。它按照一定的標準評價單位的經濟效益和有關方面的經濟責任,有針對性地提出措施和建議,促使被審計的單位改善管理,提高效益。
經濟效益審計具有下列特點:
1.經濟效益審計自始至終是以促使提高經濟效益為直接目的的審計。
2.經濟效益審計是經濟效益實現途徑開發利用和實現程度的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評價現有經濟效益高低,經濟效益已達到的程度和水平,并評價提高經濟效益的途徑哪些已經利用,哪些還沒有利用,進而挖掘提高經濟效益的潛力。
3.經濟效益審計是面向未來的建設性審計。
4.經濟效益審計是宏觀與微觀相結合,進行全面系統綜合評價的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不是只從被審計企事業的局部看問題,不是只從微觀經濟角度看效益,而是從宏觀經濟、國民經濟角度考慮,是在宏觀經濟效益指導下追求微觀經濟效益,進行評價時不是就事論事,而是全面分析主客觀原因,用系統論觀點聯系被審計單位內外條件,將人財各種因素綜合考慮進行評價。
5.經濟效益審計是從技術上經濟上尋求提高經濟效益途徑的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有很強的技術性。要求審計人員掌握被審計單位、被審計項目的業務技術知識。這是因為挖掘提高經濟效益的潛力,最終都聯系到業務技術問題,不掌握業務技術知識,不從業務技術上研究分析,往往不能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