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行為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轉一般納稅人條件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需要轉為一般納稅人的標準是: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以該業務為主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萬元;
2.年應稅服務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
3.其他行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
PS: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成為一般納稅人。
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
因此,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但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也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能否轉回小規模納稅人?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具體登記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一經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