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內飲食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近年來飲品行業的商標糾紛也精彩紛呈,一直是大家津津樂道的熱門話題。前有王老吉和加多寶的多年愛恨情仇,后有兩大泰國富豪(天絲集團背后的許氏家族和華彬集團董事長嚴彬【1】)圍繞紅牛商標的各執一詞。而最近,有關紅牛商標的多年訴訟案件中,終于第一次出了比較實際性的判決結果,由于索賠金額高達37.53億元,這起天價商標案件也成為了近期知產圈里的最熱點。
01紅牛天價商標案最新進展
根據近日披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8) 京民初166)顯示,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牛飲料公司)與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絲醫藥公司)的紅牛系列商標案件迎來了一審判決,紅牛飲料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均被駁回,同時,高達1880萬的案件受理費也由紅牛飲料方承擔。
判決結果一出,紅牛飲料公司表示不服,發布了一則關于“紅牛系列商標”案一審判決的聲明,稱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并表示,作為“紅牛系列商標”這二十余年來的唯一投入方,于情、于理、于法,均應是該商標合法權益的享有者。
02回案件要點問題
回到本次的案件,紅牛飲料方的訴求:1、確認紅牛飲料公司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權益;2、判令天絲醫藥公司向紅牛飲料公司支付廣告宣傳費用共計人民幣37.53億元。
訴訟過程中,紅牛飲料方對第一項訴訟請求明確為:確認上述“紅牛系列商標”由紅牛飲料公司單獨享有所有權,若不能對此予以確認,則確認上述“紅牛系列商標”由紅牛飲料公司和天絲醫藥公司共同所有。
這個“共同所有”,怎么聞到了一絲絲熟悉的味道?
那么,商標的所有權,是能靠紅牛飲料公司所主張的“投入”和“貢獻”來決定的嗎?
03回商標權應該歸屬于紅牛飲料公司嗎?
在我國,商標的所有權一般分為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兩種方式。本次案件所涉及的17個紅牛系列商標均在泰國天絲名下,且均處于有效狀態。
在中國商標網搜索天絲醫藥公司申請的商標,第一個含中文紅牛的商標——也是本次涉案商標之一的第878072號“紅牛 REDBULL”商標申請于1994年11月21日,并于1996年10月7日注冊公告,至今仍在商標專用權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