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經營了,對于它最好的去處就是注銷。沒有別的原因,如果你不注銷,就會涉及一些其他問題。比如不報稅,沒有年報,經營異常,而這些都會被工商局列入異常,且時間久了之后還會進入信用黑名單。那么對于普通公司來說,公司注銷的流程會比較簡單,而對有限合伙企業來說,聽說這個企業的人本身就說,且市面上有限合伙企業也不是很多,那對于有限合伙企業注銷的流程就更知之甚少。但是呢,從事代辦公司注銷的小編還是整理出來了關于有限合伙企業注銷的流程供大家參考!
哪些情況下有限合伙企業才能解散(注銷)?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上述的幾種原因是在《合伙企業法》中的規定,而對于一般的企業來說,只要不是被吊銷或者注銷,都是可以自主申請解散(注銷),但是對于合伙企業來說,申請解散(注銷)企業時,匯算清繳該怎么做?做匯算清繳的流程又是什么樣的?
1、需要選定清算人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合伙企業之清算人,恰如公司的清算組,雖然二者名字不同,但發揮的作用是相同的。
清算人可由全體或部分合伙人擔任,也可以委托第三人擔任,但都應當在解散事由發生之日起15日內選定,逾期未確定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通知債權人+備案登記+登報公告
清算人確定后,應在10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將清算人成員名單向企業登記機關備案。
并且,清算人還應自被確定之日起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3、支付稅費+清償債務
合伙企業的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進行分配。
4、編制清算報告+注銷登記
當所有得流程都經歷了之后,這個時候清算也就到此結束了,此時清算人拿著編制好的有限合伙企業清算報告,在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經企業登記機關注銷登記之后,這個時候有限合伙企業到此就算是完全的終止了。
注: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合伙企業與公司不同的是,合伙企業沒有法人資格,因此合伙企業注銷后,原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