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12月2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聽取《國務院關于減稅降費工作情況的報告》。
報告就2019年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作了說明,具體內容如下: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求,全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近2萬億元。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于1月1日起實施;深化增值稅改革措施于4月1日起實施;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于5月1日起實施;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措施于7月1日起實施。
1、深化增值稅改革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明確將制造業等行業16%的增值稅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10%的增值稅稅率降至9%,相應調整部分貨物服務出口退稅率、購進農產品適用的扣除率等;進一步擴大進項稅抵扣范圍,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并將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對主營業務為郵政、電信、現代服務和生活性服務業的納稅人,按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10月1日起又進一步將生活性服務業加計抵減比例提高到15%)。
2、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出一批新的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措施。對小規模納稅人,將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大幅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并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六稅兩費”(即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擴展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范圍。
3、實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新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對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作出明確規定。在此基礎上,國務院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6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4、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國辦發〔2019〕13號),明確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政策,各省以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本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自愿選擇繳費基數。
5、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出臺了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措施,明確減免不動產登記費,減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擴大減繳專利申請費、年費等的范圍;降低因私普通護照等出入境證照、部分商標注冊及電力、車聯網等占用無線電頻率收費標準;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航空公司民航發展基金征收標準降低一半;對產教融合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符合條件的投資,按投資額30%抵免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等部門還制定了降低企業用能、物流、電信等費用的措施,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和電信資費,推動降低公路、鐵路、港口收費,清理規范銀行及中介服務收費,切實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