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廣大納稅人負擔,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沒有變化的可以不進行修改,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0年。
如果您明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第二十五條有關規定,您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為確保納稅人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紅利,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手機APP/網頁版新增【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功能。主要操作如下:
一、手機APP版操作指引
已經在手機APP實名注冊賬號的,可登錄手機APP;未通過手機APP實名注冊的,需先進行實名注冊。
登錄成功后,首頁彈窗介紹“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溫馨提醒”以及繼續享受“七提醒”。
情形一: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沒有變化
【適用情形】2019年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2020年扣除項目及相關信息沒有變化的,納稅人可便捷通過“一鍵確認”,將原填報信息帶入2020年。【操作步驟】
(1)首頁點擊“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2)點擊“確定”。
(3)點擊“一鍵確認”,再根據操作步驟引導繼續進行。
(4)根據頁面提示,點擊“確認”后頁面顯示“提交成功”,完成操作。
情形二: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化
【適用情形】2019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2020年相關信息有變化的,納稅人應當修改相關信息。
【操作步驟】
(1)首頁點擊“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2)再點擊“確定”。
(3)點擊信息發生變化的對應項目“待確認”。
(4)進入相應扣除項目的填報詳情頁。如需修改,點擊該頁最下方“修改”鍵,可進行相關內容修改,點擊“確認修改”后完成修改。若需刪除,直接點擊“刪除”。
(5)修改確認無誤后,返回“待確認扣除信息”頁,點擊“一鍵確認”,根據頁面提示點擊“確認”后頁面顯示“提交成功”,完成操作。
情形三:需要重新填報或者新增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適用情形】
(1)需要重新填報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
(2)2019年未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點擊了“2020年度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鍵后,系統將提示:“未填報2019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法帶入”。此時,需要您自行填報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3)若您在2019年底辦理了離職手續,您之前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狀態將顯示為“已離職”。點擊“一鍵確認”時,系統將提示“2019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指定的扣繳單位均為‘已離職’狀態,無法帶入,如需采集,請前往專項附加扣除頁面自行采集”。
【操作步驟】
(1)點擊“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2)選擇扣除年度“2020”。
(3)確認信息無誤后,點擊“下一步”。
(4)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和錄入子女教育信息完善后點擊“下一步”。
(5)選擇是否有配偶和扣除比例,點擊“下一步”。若之前未添加過配偶信息選擇“有配偶”后可以在該頁面先添加配偶信息。
(6)選擇申報方式,“提交”即可完成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申報。如需在扣繳單位辦理扣除的,請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情形四:填報2020年信息后,需要修改的
【適用情形】納稅人已經填報了2020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需要修改已填報信息的。
【操作步驟】
(1)首頁點擊“查詢”。
(2)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
(3)選擇“2020”年,點擊需要修改的扣除項目。
(4)點擊“修改”,進入需要修改信息界面。
(5)修改后,返回“填報詳情”頁面,完成操作。
情形五:特殊情形處理—扣除有效期不在2020年度內
在將2019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帶入2020年時,如個別扣除項目之前填報有效期是截至2019年度內的,那么這條記錄將顯示為“已失效”。此時需關注并修改該條記錄在2020年的有效期。如該項扣除在2020年已不符合享受條件,納稅人刪除即可。
點擊“已失效”,查看繼續教育信息,對“當前繼續教育結束時間”進行確認,如果2020年仍在接受教育,可修改時間至正確結束日期。同樣可能出現該情況的還有住房租金扣除,當出現“已失效”狀態時,需對住房租金支出“租賃時間止”填寫的日期進行確認、修改。
二、網頁版操作指引
已經通過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網頁版實名注冊賬號的,可登錄網頁版進行相關操作;未注冊的需先進行實名注冊。
情形一: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沒有變化
【適用情形】2019年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2020年扣除項目及相關信息沒有變化的,納稅人可通過便捷“一鍵確認”,將原填報信息帶入2020年。
【操作步驟】
(1)首頁導航欄選擇“專項附加扣除”,在【可填報】頁面將【扣除年度】選擇為“2020”。在【快捷填報】欄點擊“一鍵帶入”。
(2)根據系統提示:“將帶入已填報的2019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
(3)點擊“確認”,頁面跳轉至“待確認扣除信息”頁面。如果您的信息沒有任何變化,可直接點擊“一鍵確認”,完成操作。
情形二: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化
【適用情形】2019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2020年相關信息有變化的,納稅人可通過該渠道修改。【操作步驟】
(1)首頁導航欄選擇“專項附加扣除”,在“可填報”頁面選擇“扣除年度”為2020。在“快捷填報”欄目點擊“一鍵帶入”。
(2)根據系統提示:“將帶入已填報的2019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點擊“確定”。
(3)進入“待確認扣除信息”界面,點擊“查看”進行修改。
(4)點擊“修改”,編輯填報信息。
(5)點擊“確認修改”。
(6)在“待確認扣除信息”頁面,點擊“一鍵確認”完成操作。
情形三:需要重新填報或者新增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適用情形】
(1)需要重新填報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
(2)2019年度未采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點擊了“一鍵確認”,系統提示:“未填報2019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法帶入”。此時,需要您自行填報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3)如2019年底辦理了離職手續,您之前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狀態將顯示為“已離職”。點擊“一鍵確認”時,系統將提示“2019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均為‘已離職’狀態,無需確認,請自行采集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操作步驟】
(1)在專項附加扣除采集界面點擊“立即填報”,重新填報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
(2)【舉例】錄入子女信息,帶*號項目為必填項。
(3)有配偶的,設置分配比例,點擊“下一步”。
(4)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或“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方式,點擊“提交”。
(5)確認無誤后,勾選“我已閱讀并同意”,點擊【繼續提交】,完成操作。
情形四:2020年信息填報后,需要修改的
【適用情形】納稅人已經填報了2020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需要修改已填報信息的。
【操作步驟】
(1)點擊“專項附加扣除申報”。
(2)點擊“已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0”,再點擊“查看”進入修改界面。
(3)進入修改界面后,可以點擊相應需要修改的信息,點擊“修改”。
(4)修改后,返回“填報詳情”頁面,完成操作。
情形五:特殊情形處理—扣除有效期不在2020年度內
在將2019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帶入2020年時,如個別扣除項目之前填報的有效期是截至2019年度內的,那么這條記錄將顯示為“已失效”。此時需關注該條記錄的有效期。如該項扣除2020年仍然符合扣除條件,將有效期進行修改即可;如該項扣除在2020年已不符合享受條件,刪除即可。
上述便是大通天成小編為您整理的“納稅人2020年可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相關資訊,如有相關疑問直接撥打→13391522356←獲得一對一服務咨詢服務。如果這樣還不夠,不如嘗試掃碼關注大通天成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