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為了加強對互聯網出版活動的管理,保障互聯網出版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互聯網出版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沒有它將會有許多的處罰。
主管單位: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電影行政部門審批,可在全國范圍開展業務。
辦理網絡出版許可證需要哪些條件
1、有確定的從事網絡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臺。
2、有確定的網絡出版服務范圍。
3、 有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服務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在中國境內。
4、 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主體名稱及章程。
5、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
6、 除法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絡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專業人員。
7、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及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8、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網絡出版許可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1、 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
2、 單位的概況。
3、 技術和管理人員清單及不少于10人身份證、學歷/職稱復印件。
4、 至少5名專業編輯人員(含2名或2名以上中級編輯)專業職稱證明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5、 房產證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6、 申辦單位最近兩年的驗資報告或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
7、 公司章程復印件及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說明。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從事網絡出版服務,首先應當向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經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3、申辦單位自收到批準決定30日內持批準文件到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領取并填寫《網絡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
4、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對《網絡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審核無誤后,在10日內向申請者發放《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5、網絡出版服務經批準后,申請者應持批準文件、《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到所在地省級電信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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