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進行修訂,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在法律責任方面,完善了會計責任體系,在現有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基礎上,引入會計民事責任;加大違法處罰力度,在行政責任的處罰中,增加了“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規定,即“先沒后罰”,同時,適當提高了經濟處罰的數額;增加了代理記賬機構的法律責任的規定;保障會計人員合法權益,增加了雇員免責條款。征求意見稿第五十一條規定:會計人員及相關人員有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行為,在事前提出異議并有證據證明的,可以減輕或免除其責任。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切實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促進會計行業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財政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進行修訂,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在2019年11月20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網站(網址:http://www.mof.gov.cn),進入首頁“財政法規意見征集信息管理系統”提出意見。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三號財政部會計司(郵政編碼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會計法征求意見”字樣。3.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至:wangyan2015@mof.gov.cn,yangshuo@mof.gov.cn。附件:(點擊下方閱讀原文)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2.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財政部辦公廳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