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所得稅對小微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匯集
一、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涉及的稅種
根據最新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享受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的優惠政策。
二、當前小微企業營業稅和增值稅優惠的主要內容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在3萬元(含本數,按季納稅9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在3萬元(含本數,按季納稅9萬元)以下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政策范圍涵蓋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三、當前小型、微型企業印花稅優惠的主要內容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四、小微企業享受增值稅、營業稅和印花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何辦理
享受暫免征收增值稅、營業稅和印花稅的納稅人,無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備案或審批,可直接在申報表或電子稅務局相關申報模塊中自行填報即可享受減免。
五、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主要內容
1、減低稅率及減半征稅優惠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和一次性扣除優惠
對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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