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本是不是實際出資呢?注冊資本不是實際出資,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注冊資本是屬于公司在成立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資本,并不需要立即繳納,可以根據公司的生產運營情況來進行繳納注冊資本。
一、注冊資本不是實際出資嗎?
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為認繳登記制度,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需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申請企業登記不用再為注冊資本發愁。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工商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商事主體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持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并與2014年3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二、公司注冊資本是不是實際出資呢?注冊資本認繳制的特點
一;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準、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重復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二;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三;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四;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對于注冊資本的認定應當嚴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實繳資本和注冊資本的認定上,應當根據公司在成立時的相關生產經營情況來進行處理,如果不能按照處理的,還需要對相關情況進行處罰,一般可以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