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變更,關于商標變更你知道這些就足夠了!企業在經營發展的過程中,難免會更換公司地址,甚至更換企業法人,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去商標局進行商標變更。什么是商標變更?如何進行商標變更?商標變更有哪些注意事項?別急,小編馬上為你一一解答這些疑問。
1、什么是商標變更?
商標變更,是指變更注冊商標的注冊人,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如果要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
2、辦理商標變更的途徑
申請變更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1)申請人自行辦理商標變更
①提交電子申請
通過網上系統提交商標變更申請。提交方法詳見商標局官網“網上申請”欄目。
網址:http://sbj.saic.gov.cn/wssq
②到現場辦理
▲直接到開展相關受理業務的商標受理窗口辦理。
▲到商標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辦理
▲直接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
▲直接到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2)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3、辦理商標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的,提交如下文件:
①《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申請書》;
②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③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2)申請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地址的,提交如下文件:
①《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地址申請書》;
②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護照等);
③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
④辦理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地址的,不需要提交變更證明文件。
(3)申請變更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的,提交如下文件:
①《變更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申請書》;
②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護照等);
③申請人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
④變更后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如果涉及地理標志區域范圍變化的,需提交界定地理標志產品地域范圍的歷史資料或地理標志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變更證明文件。
(4)申請變更集體商標集體成員名單的,提交如下文件:
①《變更集體商標集體成員名單申請書》;
②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護照等)復印件;
③申請人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
④變更后的集體商標集體成員名單。
(5)申請變更商標代理人的,提交如下文件:
①《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書》;
②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護照等)復印件;
③申請人與變更后商標代理機構簽訂的《代理委托書》。
(6)外國人/外國企業申請變更國內文件接收人的,提交如下文件:
①《外國人/外國企業變更國內文件接收人申請書》;
②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護照等)復印件。
(7)申請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的,提交如下文件:
①《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書》;
②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③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
④申請文件為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4、辦理商標變更需繳納的商標規費
商標局對商標變更申請是按類別收費的,一個類別受理變更費為150元人民幣。如果你是在網上辦理的,是免商標規費的哦!
5、辦理商標變更的注意事項
(1)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對于需要一并變更的注冊商標,申請人不再使用的,可辦理注銷。
(2)如果變更申請需要補正/改正的,商標局將發出補正/改正通知書,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改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變更申請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
(3)注冊商標變更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發給申請人變更證明。
(4)未注冊的商標申請變更的,變更核準后,商標局將發給申請人核準通知書。
(5)變更申請被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的,商標局將發出《視為放棄通知書》或《不予核準通知書》。
(6)共有商標的變更申請核準后,變更證明僅發給代表人。
(7)申請人以紙件方式直接辦理的,商標局將相應文書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送達給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送達給該代理機構。
(8)變更商標代理人僅指申請人提交注冊申請后,針對其注冊申請的代理人申請變更。商標獲準注冊后,申請變更代理人即失去意義。如需代港澳臺、外國注冊人接受后續被動發生的案件(如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案件、撤銷成為通用名稱注冊商標案件、無效宣告案件)的有關文書,應該辦理有關變更文件接收人申請。
變更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異議、不予注冊復審、駁回注冊復審、無效宣告等案件中的代理人的,須直接向該案件審理部門直接提交變更代理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