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申請認定馳名商標時,經常不清楚:馳名商標如何認定、認定標準、認定原則和認定途徑是什么、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有哪些?在我國商標注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一旦獲準商標注冊就受法律保護。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有哪些?注冊商標需要的手續有哪些?注冊商標撤銷有哪些原因?下面由大通天成資質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一、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有哪些
1、馳名商標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第2款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商標法》第14條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2、馳名商標保護:
馳名商標跨類禁用權源自馳名商標保護范圍,一般來說,馳名商標保護范圍可涵蓋以下:
(1)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3)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4)使用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有關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經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為馳名商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侵權人停止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使用該馳名商標的行為,收繳、銷毀其商標標識;商標標識與商品難以分離的,一并收繳、銷毀。
(5)馳名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構成對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或音譯的,應當認定其注冊、使用域名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
二、注冊商標需要的手續
1、先對商標進行查詢,如果在先沒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請文件,遞交申請了;
2、申請遞交后1個月左右,十個工作日商標局會給你下發一個申請受理通知書(這個期間叫形式審查階段);
3、形式審查完畢后,就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這個階段大概需1年左右;
4、如果實質審查合格,就進入公告程序(這個期間是3個月,也叫異議期間);
5、公告期滿,無人提異議的。就可以拿注冊證了。
商標注冊資質指的是申請商標過程中的資料和文件,主要包括幾下幾種:
1、需提供商標圖樣;
2、注冊商標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
3、身份證明文件:公司申請的,需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申請的,需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注冊商標撤銷有哪些原因
1、注冊商標違反《商標法》第8條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商標法的決定》第4條對原《商標法》第27條第一款作了修改,明確規定:“已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的……,由商標局撤消注冊商標。”
2、已注冊商標是以欺騙的手段或其他不正當的手段獲得注冊的。對于通過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而取得注冊的商標,《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商標法的決定》第4條明確規定,由商標局予以撤消。
3、商標長期擱置不用。許多國家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后連續若干年不使用,商標注冊則有可能被撤消,這種年限大部分規定為3年貨年。
4、商標所有人自行改變注冊商標。
5、自行轉讓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