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辦理旅行社時需要取得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如果自己的公司沒有取得旅行社經營許可證,那么是不得從事旅行社經營等相關業務的,那么對于企業想要申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需要具備什么條件和準備什么材料呢?下面大通天成是從事資質代理的小編整理的關于企業申請國內外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時所需要申請材料以及申請條件和注意事項。
1、申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的要求
1.場地要求: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一般是要求申請注冊者要擁有相對穩定性及足夠的營業用房。
2.設施要求:有必要的營業設施。要求申請國內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者辦公地有傳真機、直線電話、電子計算機等設備,如果企業是申請注冊國際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時還應包括業務用汽車等。
3.人員要求:有經過培訓并持有省以上旅游行政部門頒發的《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一名;持有《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的部門經理或業務人員,其中注冊國際旅行社的公司應有部門經理或業務主管3名,設立國內旅行社的,有部門經理或業務主管1人。
4.資金要求:有符合《旅行社條例》規定的注冊資本金和質量保證金。
5.文件要求:
(1)申請書。其內容包括申請設立旅行社的類別、中英文名稱和設立地、企業形式、投資者、投資額和出資方式;申請人、受理申請部門的全稱、申請報告名稱和呈報申請的時間;
(2)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證書;
(5)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地證明(房產證明或租房協議);
(7)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2、申請辦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
1.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委托的設區的市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所需的三個基本條件的相關證明文件。受理申請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
2.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可以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
3.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向申請人換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應當持換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3、申請辦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的注意事項
1.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在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換領或者交回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如果是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增存質量保證金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