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公開政府信息,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本指南將根據情況變化和需要及時進行更新。
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工作主管科室為: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科。政策法規科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申請受理機構為: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科。
辦公地址:德州市東風東路1566號新城綜合樓9032房間(郵政編碼:253076)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13:30—17:30(每年11月首個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個周五)
聯系電話:0534-2687127
傳真號碼:0534-2687127
互聯網聯系方式:dzrsjzcfgk@dz.shandong.cn(僅用于接收信息公開工作咨詢及有關意見建議,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范圍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相關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信息;
5.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6.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7.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8.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9.政府集中采購項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相關)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0.重大建設項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相關)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1.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2.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3.公務員招考(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職位)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4.涉及德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方面的政府信息。
15.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德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編排體系:政府信息索引號、分類、信息名稱、發布機構、發布日期、詳細信息等內容。
(二)公開形式
(1)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dezhou.gov.cn;
(2)政務微信(德州人社)、新聞發布會(http://hrss.dezhou.gov.cn/n49548093/n49549811/index.html)、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申請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由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涉及到一定的流程,因此建議申請人在正式提交申請之前,先通過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檢索進行查詢,確無所需信息再提交申請。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填寫《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詳細、準確,盡量采取便于本機關查詢的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請表可以在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科領取,也可以在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
申請接收渠道: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德州市政務服務中心2樓5號窗口現場提出申請;也可以到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科現場提出申請。
地址:德州市天衢新區1666號政務服務大廳;德州市東風東路1566號新城綜合樓9032房間。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13:30—17:30(每年11月首個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個周五)
聯系電話:0534-2236725,0534-2687127
傳真號碼:0534-2687127。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收信人名稱請注明“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科”,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信地址:德州市東風東路1566號;郵政編碼:253000。
3.網絡申請。請登錄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政務公開專欄”的“依申請公開”欄目提交申請(網址: http://hrss.dezhou.gov.cn/c49569761/content.html)。
(二)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向本機關提交的申請應當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準確的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申請人應當按照“一事一申請”的原則提出申請,一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只對應一個政府信息項目。
3.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5.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本機關將告知獲取的途徑。
6.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7.申請人在選擇申請受理機關時,要根據申請內容,盡可能正確選擇掌握該信息的機關,以便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所需要的信息。
8.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三)申請辦理的有關說明
本機關對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
1.對于符合《條例》《辦法》申請要求的,按《條例》第三十六條、《辦法》第二十六條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根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辦理期限: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
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有權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3.申請不符合《條例》《辦法》有關規定的,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四)申請時間確認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時間,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五)收費標準
行政機關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中的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規定如下:
第四條 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
按件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一)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二)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第五條 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按量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一)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二)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三)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四)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1.投訴、舉報受理機構: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
辦公地址:德州市東風東路1566號行政綜合樓1153房間
郵政編碼:253000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8:00(工作日)
13:30—17:30(每年11月首個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個周五)
聯系電話:0534-2687437
傳 真:0534-2687437
電子郵箱:zwgk@dz.shandong.cn(此郵箱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用郵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以外的投訴、舉報、信訪等事項)。
2.行政復議受理機構:德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
辦公地址:德州市東風東路1666號政務服務中心417室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8:00(工作日)
13:30—17:30(每年11月首個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個周五)
郵政編碼:253000
聯系電話:0534-2687408
3.行政訴訟受理機構:德城區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辦公地址:德城區湖濱北大道235號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8:00(工作日)
13:30—17:30(每年11月首個周一至次年1月最后一個周五)
郵政編碼:253000
聯系電話:立案庭0534-2311909
(文字來源于: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de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