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眾提供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應當進行算法備案。
對未備案的產品可以采取不予上架、警示、暫停服務或者下架等處置措施。
1、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技術支持者
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深度合成服務的組織、個人。
深度合成服務技術支持者,是指為深度合成服務提供技術支持的組織、個人。
如在國家網信辦發布的深度合成服務算法備案公告中,阿里達摩院的開放域自然對話合成算法、圖像合成算法、交互式多能型合成算法,奇虎的360智腦文本生成服務算法等都是以“服務技術支持者”的角色申請備案。
而一些小企業,接別人大模型的API,在這個API之上做自己的AI應用,這也就是“服務提供者”。
2、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深度合成服務技術支持者應當規定履行備案和變更、注銷備案手續(注意變更、注銷也需要備案)。
完成備案的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和技術支持者應當在其對外提供服務的網站應用程序等的顯著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并提供公示信息鏈接。
1、《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中對需要進行備案的算法做了具體的說明,指的是“利用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策類等算法技術向用戶提供信息”。
2、AIGC產品同時滿足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眾提供和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兩個要求時,應當進行算法備案:
①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眾提供
直接2C模式:產品的直接使用人群即用戶為在中國境內的C端自然人時,屬于向公眾提供服務。
間接2C(B2B2C)模式:即產品向B端企業客戶提供,當企業客戶最終將產品用于C端用戶時,雖法律沒有明確,但有較大可能性被認定為向公眾提供服務。如A公司研發AI客服工具賣給電商公司B,B公司使用該客服功能為平臺上的用戶提供售后服務;再如D公司研發皮膚測試產品賣給美容機構E,E使用該產品為用戶進行皮膚檢測。
公司內測或公開測試:產品內部測試未向不特定的自然人提供服務,不視為向公眾服務;但如果通過公開方式允許不特定的公眾進行測試,使用數量到達一定規模,則有可能被認定為向公眾提供服務。如百度的“文心一言”曾公開發出測試邀請,個人用戶可以申請體驗。
公司內部使用:公司內部為管理等需求使用AIGC,而不對外部開放的情況,一般不屬于向公眾提供服務。
②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
目前法規對于“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還沒有明確的定義,《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以舉例的方式給出了兩種情形:
-開辦論壇、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訊群組、公眾賬號、短視頻、網絡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務或者附設相應功能;
-開辦提供公眾輿論表達渠道或者具有發動社會公眾從事特定活動能力的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
也即是說,如果你只是自建自玩,那不需要備案,但如果你想向公眾發布,需要更多人的來使用,就需要備案了。
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系統(以下簡稱備案系統)。
網址為 https://beian.cac.gov.cn。
1、備案流程:
深度合成備案填報包括三個步驟:
一是填報主體信息;
二是填報算法信息;
三是關聯產品及功能信息或填報技術服務方式。
主體信息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算法備案。
算法備案包括算法基礎信息填報、關聯產品及功能信息或技術服務方式填報,具體流程如下圖:
2、所需材料:
《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要求,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形式、應用領域、算法類型、算法自評估報告、擬公示內容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
①主體信息
備案主體基本信息、證件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算法安全責任人信息等內容。
②算法信息
包括:算法數據、算法模型、算法策略和算法風險與防范機制等,包括算法基本原理、算法運行機制、算法應用場景以及算法目的意圖等內容。
③關聯產品及功能信息(或填報技術服務方式)
在關聯產品及功能信息或填報技術服務方式時,“服務提供者”角色的填報人員需關聯產品及功能信息,“服務技術支持者”角色的填報人員需填報技術服務方式。
④《自評估報告》:
在算法信息填報(第二步)中,企業需要提交算法安全自評估報告,其主要包括算法情況(算法流程、數據、模型和干預策略)、服務情況、風險研判、風險防控情況、安全評估結論等內容。對比服務提供者與技術支持者的算法安全自評估報告模板,服務提供者需提供更多關于內容生態治理、結果標識、辟謠機制,以及用戶權益保障方面的說明。
⑤《擬公示內容》:
根據《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第十六條,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以適當方式公示算法推薦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和主要運行機制等。在算法信息填報(第二步)中,企業即需要提交算法擬公示內容,主要包括算法基本原理、算法運行機制、算法應用場景、算法目的意圖,以供監管機構審核。
⑥附件:
《算法備案承諾書》《落實算法安全主體責任基本情況》。
除此之外,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機制,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公布處理流程和反饋時限,及時受理、處理公眾投訴舉報并反饋處理結果。
這一條很容易被忽略。一定要記得在產品上做一個投訴舉報的功能。
3、審查時限: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材料齊全的,網信部門應在30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網信辦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二批深度合成服務算法備案清單相隔3個月,由此推測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備案的時限平均在3個月左右。
4、備案公示:
①備案號公示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完成備案的服務提供者和技術支持者應當在其對外提供服務的網站、應用程序等的顯著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并提供公示信息鏈接。
②運行機制公示
根據備案系統,企業需要公示算法的機制機理,包括算法基本原理、算法運行機制、算法應用場景以及算法目的意圖等內容。
綜上所述,關于AIGC企業如何進行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附算法備案流程及資料)的文章,如果您需要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或者想更多咨詢問題,請聯系大通天成在線客服。也可以撥打我們的電話133915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