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起,互聯網醫療行業將會迎來新的政策法規,而新的政策法規已于2017年12月份發布,對于近期則是舉行一個新聞通氣會。下面呢,是大通天成的小編作出的內容整理:
1、線上線下一致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管遵循“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從事網絡銷售的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上市許可持有人,其銷售條件應當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審核登記在其平臺入駐企業的經營資質。
2、向市局及省局備案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同時要求網絡銷售企業和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分別向市局和省局備案,并進一步細化網絡銷售企業和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義務,規定網絡銷售企業應當保證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平臺入駐企業核實登記、質量安全監測等管理制度,對違法經營者和違法產品立即停止網絡交易服務并報告;網絡銷售企業和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保障銷售交易數據和資料真實、完整、可追溯。
3、不得超范圍經營
對于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的網絡經營范圍,《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不得超出其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備案范圍”。醫療器械批發企業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應當銷售給具有資質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或者使用單位。
醫療器械零售企業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應當銷售給消費者個人。銷售給消費者個人的醫療器械,應當是可以由消費者個人自行使用的,其說明書應當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相關規定,標注安全使用的特別說明。
4、建立交易監測平臺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由總局組織建立國家醫療器械網絡交易監測平臺,開展全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和網絡交易監測與處置工作。
從近日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新聞通氣會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總局已于2016年開始組織建立了國家醫療器械網絡交易監測平臺,監測平臺建設項目分為三期,截止目前該監測平臺一期項目已建設完畢,監測平臺試運行期間,對大型電商平臺及擁有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的信息服務網站進行了數據采集和監測,監測到的違法違規信息及時移送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發揮了積極作用。
5、強化風險控制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還明確指出,對不按規定建立并執行相關質量管理制度,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監管部門可以責令暫停網絡銷售或者暫停提供相關網絡交易服務。
對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對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網絡銷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拒不執行暫停網絡銷售決定或者約談后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網絡銷售企業、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責任人將被列入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開。
6、取得對應的資質許可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還明確了醫療器械網絡信息服務按照《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執行。如果是通過自建網站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的企業和醫療器械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按照《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
網上買藥已經走進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了,只不過之前對于市場監管沒有一個明確的同一條例,而從2018年3月1日起,對于網上藥品銷售將會受到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