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注冊商標很容易成為商標注冊部分駁回,而通常商標駁回復審能夠幫助你意外,商標注冊部分駁回不著急商標分割拯救你。接下來我們了解一下什么是商標分割,商標注冊部分駁回如何用商標分割來拯救?
什么是商標分割
《商標法實施條例》(2014修訂)第三章第二十二條規定:“商標局對一件商標注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駁回的,申請人可以將該申請中初步審定的部分申請分割成另一件申請,分割后的申請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期。”
商標注冊部分駁回如何用商標分割來拯救
《商標法實施條例》(2014修訂)第三章第二十二條規定:“需要分割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商標局收到分割申請后,應當將原申請分割為兩件,對分割出來的初步審定申請生成新的申請號,并予以公告。”
商標注冊部分駁回用商標分割拯救的三種情況
(1)不做復審,自動分割
如果申請人不做復審,商標局會把商標進入初步審定的部分和不予核準注冊的部分自動分割。商標過審的部分會直接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期,繼續走完之后的商標注冊流程。
(2)做復審,申請人工分割
如果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部分不服,需要進行駁回復審的且急于使用過審部分的商標,申請人可以同時申請駁回復審和人工分割。商標過審的部分會被分割成另一件新商標,并生成新的申請號,但是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期。新商標會繼續走完之后的商標注冊流程。
(3)做復審,不申請分割
如果申請人要做駁回復審且不準備申請分割,那么商標過審的部分不會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期,需等整件商標的復審結果出來后才能進入之后的商標注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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