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20日開始國稅局不斷調整“增值稅改革”,截止今天為止共發(fā)布了六個關于增值稅通知,接下來我們一起來了解關于“增值新政”的解讀。
文件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此公告重點內容解讀如下: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進口貨物或銷售行為,16%改為13%稅率,10%調整為9%。
2、納稅人購進農產(chǎn)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
3、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chǎn)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chǎn)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4、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
5、適用13%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
6、適用9%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8%。
7、自2019年4月1日起,《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財稅〔2016〕36號印發(fā))第一條第(四)項第1點、第二條第(一)項第1點停止執(zhí)行。
8、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注: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guī)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文件二: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
此公告重點內容解讀如下:
1、重新修改《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后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3、本公告施行后,納稅人申報適用16%、10%等原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后的對應關系,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注:想要獲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可關注“大通天成”公眾號。
文件三: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
此公告重點內容解讀如下:
1、稅務總局在增值稅發(fā)票稅控開票軟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表》,納稅人應當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表》開具增值稅發(fā)票。
2、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產(chǎn)凈值率
不動產(chǎn)凈值率=(不動產(chǎn)凈值÷不動產(chǎn)原值)×100%
3、如納稅人此前已按原17%、11%適用稅率開具了增值稅發(fā)票,發(fā)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fā)票的,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tǒng)一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文件四:關于印發(fā)《2019年深化增值稅改革納稅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
此公告重點內容解讀如下:
總體要求:
①、堅持“實簡快硬”,全力確保降低增值稅稅率等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②、堅持把握關鍵,扎實做好針對性納稅服務工作
③、堅持分級負責,充分發(fā)揮各級稅務機關聯(lián)動效應
工作措施:
①、宣傳輔導要“實”,增強政策知曉度,比如統(tǒng)一宣傳輔導口徑、擴展宣傳輔導渠道、拓寬宣傳輔導范圍、切實開展精準輔導、發(fā)揮涉稅中介正向作用等。
②、續(xù)辦理要“簡”,提高辦稅便捷性:簡化流程資料、減少辦稅次數(shù)、縮減等待時間,推進線上辦稅、加強辦稅輔導。
③、問題解決要“快”,提升政策執(zhí)行力:及時收集納稅人對深化增值稅改革政策方面的需求,加快深化增值稅改革信息直報、快速響應納稅人訴求意見、提速處理納稅人對深化增值稅改革納稅服務投訴。
④、成效檢驗要“硬”,確保實在獲得感:強化納稅服務成效評議、開展納稅人滿意度調查、防控稅務代理風險。
文件五: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稅改革第一階段相關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9〕81號)
此公告重點內容解讀如下:
①、積極開展業(yè)務學習培訓
②、扎實推進政策宣傳輔導
③、抓緊完成開票軟件升級
④、督促做好稅控技術服務
⑤、切實加強服務單位監(jiān)管
⑥、同步實現(xiàn)關聯(lián)系統(tǒng)對接
⑦、提前排查系統(tǒng)運行風險
⑧、跟蹤監(jiān)控發(fā)票開具情況
⑨、建立健全問題響應機制
綜上所述“一般納稅人“增值新政”解讀”信息整理,如需成為一般納稅人可撥打:13391522356獲取一對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