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注冊門檻急劇降低的今天,許多創業者都會選擇在公司發展到一定瓶勁期后將公司轉讓出去,以求部分收入。那么,公司轉讓流程是什么,是否需要繳納稅費?為此,小編搜集了相關資料,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要找到有下家原意接收你的公司
二、要協商好價格、簽定轉讓合同
三、找律師事務所來做個轉讓公證
四、到工商局、質監局、稅務局辦理轉讓手續
注意事項:
1、營業執照原件
2、公章
3、公司變更申請書、委托書
4、股東會決議
6、章程修正案
7、股權轉讓協議
8、新股東身份證
9、公司原始檔案
10、其它法定資料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110元
提示:記住將變更工商資料全部復印一份,后面變更都要用,變了工商就去變代碼、稅務這兩都簡單。
首先要去公證處做一個股轉,將股權轉讓出去。然后憑股權轉讓書到工商辦理變更法人、公司名稱、經營范圍、地址等。再就是變更后面的國、地稅及銀行。財務帳直接移交即可。股權轉讓,個人股東要按差價20%交個人所得稅。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文件規定 2003年1月1日起,對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2、屬產權轉移書據,按萬分之五交貼繳印花稅。如果是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交易,就要按“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交了。
3、如果你是個人,按轉讓所得交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是企業,并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繳企業所得稅。
4、股東為個人的征收個人所得稅,是企業的,轉讓所得并入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 無論是企業或個人,有簽合同的,均需根據合同額征收印花稅。轉讓股權不征收營業稅及增值稅。
如屬于個人股權轉讓,按以下規定繳納稅款: 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原股東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如屬于企業股權轉讓,按以下規定繳納稅款:
(一) 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對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二) 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的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 印花稅: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雙方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各自貼花。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后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