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地域范圍分為:國內稅收籌劃、國際稅收籌劃
按納稅人分為:個人或家庭稅收籌劃、企業稅收籌劃
按稅種分為:所得稅籌劃、流轉稅籌劃、財產稅籌劃等
新建企業的稅收籌劃: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經營地點、行業的選擇;企業會計方法的選擇。
企業擴展的稅收籌劃:分公司與子公司選擇;企業重組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融資、投資及利潤分配過程中的稅收籌劃:企業資本結構的稅收籌劃;股利決策的稅收籌劃。
合法性:表示稅收籌劃只能在法律許可的范疇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是偷稅行為,必須加以反對和制止。
籌劃性:表示稅收籌劃必須事先規劃、設計安排。在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通常滯后于應稅行為,如交易行為發生之后才繳納增值稅或消費稅,收益實現或分配后才繳納所得稅;財產取得之后才繳納財產稅,等等。
目的性:表明稅收籌劃有明確的目的,即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節稅即節約稅收的支付,無論是當前需繳納的稅收還是以后需承擔的稅負,稅收的支付達到盡可能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