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關于P2P網貸的負面一直不斷,而且根據P2P網貸平臺引發的一些悲劇也是連續不斷。同時呢,國家對于P2P網貸也給出了一些整治方案,同時對P2P網貸平臺提高了資質門檻,那么P2P平臺合法化需要具備哪些資質呢?
在了解P2P網貸平臺需要具備哪些資質之前,首先來了解一些相關的政策。
根據國家以及各地方政府對P2P行業的監管文件來看,最核心的是網貸行業“1+3”(一個辦法三個指引)制度體系,“1+3”(一個辦法三個指引)制度體系是國家層面的監管政策,對全國有同等的指導規范效應,各地金融辦的驗收文件是以這個制度體系為指南,制定各地的驗收政策,“1+3”(一個辦法三個指引)制度體系標志著P2P網貸行業銀行存管、備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規政策落地。
按照這個制度體系,P2P平臺具備哪些資質,做哪些整改呢?
1、ICP經營許可證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未取得ICP經營許可證的不得開展P2P網貸業務。
2、銀行存管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P2P平臺資金需要銀行存管。
3、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認證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三章第十八條顯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網絡安全相關規定和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開展信息系統定級備案和等級測試,也就是網站定級保護備案。
4、存量超標資產消化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個人在同一網貸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20萬元,企業在同一網貸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100萬元。
5、其他
還有根據銀監會官網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進行相關信息披露;超級放貸人模式的債權轉讓需要停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