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人一般有下列權利:
1、著作人身權:著作人身權是作者對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權利,它與民法中的人身權利有所區別,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作者的身份權。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權只有在創作出作品后才產生,由作者終身享有,一般是不可轉讓和剝奪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可以轉讓,人身權一般不可轉讓。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著作人身權主要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2、著作財產權:著作財產權,是著作權人本人或者授權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報酬的權利。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有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除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一般情況下,對作品的任何使用都必須經作者授權并支付報酬。
限制著作權權利的使用范圍,就是著作權人享有的著作權是有一些額外的規定。有一些范圍中使用其作品是沒有其專有權利的限制,不會因此構成侵權。那么關于著作權使用范圍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在法律規定的某些范圍中,別人使用著作權的作品是不用給作者支付報酬的。也不用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具體的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以下情況:
①以個人使用為目的而使用的作品
②在作品中為了介紹某一作品而適當引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
③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媒體不得不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④在大眾媒體比如報紙,雜志上,可以刊登在其他媒體已經發表的時事性文章;
⑤在大眾媒體刊登過的或者播放對外公開發表的講話;
其他還有很多情況,就不再一一說明。但是不管屬于上述何種情況,使用該作品的當事人都要清楚的說明該作品的出處,作者的姓名不超出法律規定的允許條件才可以。
(2)使用許可
使用許可是指只需要支付報酬就可以使用著作人的作品的行為。
①法定許可:許可的付費使用是指依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先使用,但事后必須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的行為,
②強制許可:強制許可是指在國家有關管理部門的指定授權下,特別允許申請使用作品的人使用著作權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但必須支付作者報酬。
著作權保護期限的計算方法主要是分兩種:一是死亡起算法,還有一個是發行起算法,自作品首次出版和發行當年年底開始算起若干年后保護。圖書出版單位的專有出版權屬于著作權中的許可使用權。現在世界上各國對這一項權利的的規定期限是不同的。一般大多數都是采取保護期為5年至15年不等的時間。
希望大家通過大通天成小編的介紹能對著作權保護的權利(著作權保護的權利范圍包括哪些)有一個更為深入的認識。如果有其他相關疑問,或者有需要辦理注冊公司,歡迎咨詢大通天成在線客服,也可以撥打我們的電話13391522356,我們有專業人員進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