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條件及流程是什么?按照小編老師的經驗,企業如果是有相關的發票需要作廢處理,應該是由相關的紅字發票來作廢處理的.針對紅字發票的開具應該是有一定的條件和流出的額,具體的處理辦法小編老師建議你們可以來參考下文,對于大家學習會計知識肯定有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二)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三)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四)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一、開具紅字普通發票
1、銷貨方未作帳務處理,購貨方退回原發票.
銷貨方將收回的發票粘附在存根聯后面依次注明"作廢",屬于銷售折讓的,應按折讓后的貨款重新開具銷售發票給購貨方,不得開具紅字發票.
2、銷貨方已作帳務處理,購貨方退回原發票.
銷貨方開具藍字退貨進倉單(屬于貨物折讓退回不需要開具進倉單,下同),同時開具相同內容的紅字發票,以紅字發票記帳聯作為抵減當期的銷售收入,
將收回的發票粘附在紅字發票的存根聯上,紅字發票的存根聯以及其余聯次不得撕下.屬于銷售折讓的,應按折讓后的貨款重新開具銷售發票給購貨方.
3、銷貨方未作帳務處理,購貨方已作帳務處理,不能退回原發票.
銷貨方必須取得購貨方的有效證明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填制藍字退貨進倉單.開具相同內容的紅字發票,將紅字發票的發票聯交回購貨方,作為抵減當期的銷售支出,
紅字發票記帳聯作為抵減當期的銷售收入,其余聯次不得撕下.屬于銷售折讓的,應按折讓后的貨款重新開具銷售發票給購貨方.
4、銷貨方、購貨方均已作帳務處理,不能退回原發票.
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條件及流程是什么?整體上來說,其實按照小編老師整理的相關介紹資料,大家都知道開具紅字發票的條件一般都是有銷貨方開具藍字發票處理的額,具體的操作流程都會在上文中進行介紹,如果你們對此老師講解的資料有疑問,那么小編老師建議你們可以來這里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