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司股權變更流程怎么操作(哪些股權轉讓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在許多國家的法律里,都有對股東股權轉讓程序的嚴格規定,因為股東股權轉讓直接關系著其他股東、市場交易人和公司的利益。股權轉讓也就意味著股權變更,我國公司法規定,在股權變更后的30日內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去申請變更登記。2021年公司股權變更流程怎么操作?哪些股權轉讓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1、訂立股權轉讓協議;
2、股東與受讓人在證券交易場所進行轉讓,或者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3、給新股東發放股權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1、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股東之間不引起股東名稱發生變化的股權轉讓,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根據2014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稱“公登條例”)第九條規定,“登記事項”僅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名稱或姓名”,而不包括股東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因此,如果僅僅是公司股東內部之間的股權轉讓,且該等轉讓并未引起股東名稱發生變化,則該等股權轉讓無須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例如:A公司股東甲、乙各持股50%,股東甲將其中的30%轉讓給乙,甲持股20%,乙持股80%。A公司股東在股權轉讓前后均為甲、乙,此次轉讓未導致A公司股東名稱發生變化,因此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從工商登記角度而言,新的公登條例實施后,僅“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名稱或姓名”系登記事項,只要“股東名稱”沒有發生變化,就無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但如果“股東名稱”變化了,包括股東更換和股東更名,則均需辦理相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均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你沒有看錯,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均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這會出乎很多人的“意料”,甚至很多專業人士都會表示不解。但目前的操作實踐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可能還有人會將信將疑:“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都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嗎?”我們肯定的告訴你:是!相較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僅限于“股東內部不引起股東名冊發生變化的股權轉讓”,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則是“所有的”。
立刻會有人質問:不對啊!公登條例不是說“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是登記事項嗎?我們要提醒你:公司登記條例說的是“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而不是“發起人”。兩者有什么區別,下面會詳細講解。
根據公登條例相關條文的規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依法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登記事項的范圍,所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不需申請工商變更登記。而且可以肯定的告訴你,至少目前在上海,工商部門并不受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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