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依法駁回“清澈的愛”等17件商標注冊申請的通告,公開了被駁回的相關商標注冊申請及申請人與代理機構等信息。
據悉,2月19日,中央軍事委員會為戍邊烈士陳祥榕追記一等功,其生前寫下的戰斗口號“清澈的愛,只為中國”,充分彰顯了新時代英雄烈士對祖國的熱愛和無私奉獻的高尚情操。2月20日以來,一些企業和自然人“盯上”了這句口號,將其中的“清澈的愛”提交了商標注冊申請。
通告指出,“清澈的愛”被個別企業和自然人作為商標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交注冊申請,圖謀不當利益,代理機構提供不法服務,褻瀆了英雄烈士的精神,背離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極易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此予以譴責,并依據商標法第十條“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相關規定,快速果斷地對第53747825號“清澈的愛”等17件相關商標注冊申請作出駁回決定。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有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行為。此次17件“清澈的愛”相關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相關申請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上述規定中所指“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情形,根據《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惡意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將面臨由申請人所在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違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申請注冊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國家知識產權局一直保持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高壓態勢,近期集中駁回了一批惡意搶注的商標申請,并對相關申請人和代理機構進行了曝光。據悉,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出臺專項懲治行動方案,依法研究商標領域失信的具體表現,建立失信“黑名單”制度,出重拳和組合拳對商標惡意搶注行為進行嚴厲打擊,讓惡意搶注者付出沉重的代價,對不良行為起到有效的震懾作用。
原文標題:17件“清澈的愛”相關商標申請被駁回
文章來源: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