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除了口紅,“口紅一哥”李佳琦還帶火了不少美妝產品,其中包括廣州美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美即公司)推出的一款“奶皮”面膜。而正是這款“奶皮”面膜,在申請注冊商標時遇阻。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對第34140066號“奶皮”商標(下稱訴爭商標)駁回復審行政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判決駁回了美即公司的上訴,維持了此前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的原審判決,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被駁回。
據了解,2018年10月19日,美即公司對訴爭商標提交了注冊申請,指定使用在美容面膜等第3類商品上。
2019年4月,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決定,認為“奶皮”一詞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原料等特點產生誤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駁回了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2019年5月,美即公司申請復審仍被駁回。
美即公司不服該復審決定(下稱被訴決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訟中,美即公司表示放棄在除“美容面膜”外的商品上的注冊申請。美即公司主張,訴爭商標“奶皮”是常見的食品名稱,使用在“美容面膜”商品上未指向商品原料等特點;訴爭商標經過美即公司大量使用,已經具有較高知名度,不會造成消費者的誤認。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申請商標由漢字“奶皮”構成。“奶皮”是牛奶經過高溫加熱后表面析出的一種半固態物質,指定使用在“美容面膜”商品上,易導致消費者對產品的原料、成分等特點產生誤認。
此外,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我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該條款屬于商標絕對禁用條款,違反這個條款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即便是得到電商主播李佳琦的大力推薦,此款面膜也無法通過使用行為來獲得可注冊性。因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駁回了美即公司的訴訟請求。
一審判決作出后,美即公司不服,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和被訴決定,判令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作出決定,其主要上訴理由為:第一,訴爭商標“奶皮”是常見食品,指定使用在“美容面膜”商品上,公眾不會理解為商品原料或成分,不會造成公眾產生誤認;第二,訴爭商標經美即公司使用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并未發生公眾誤認的情形,具有可注冊性。
針對美即公司的上訴,北京高院經審理認為,訴爭商標標志由文字“奶皮”構成,根據公眾的普遍認知,奶皮是一種食品,訴爭商標使用在“美容面膜”商品上,易使公眾認為其中有奶皮或者由奶皮制成,從而使公眾對“美容面膜”商品的原料、成分等特點產生誤認。因此,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所規定之情形。美即公司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此外,北京高院認為,該案系商標申請駁回復審行政案件,此類案件通常對商標的使用情況等因素不予考慮,且美即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公眾根據通常認識不會產生誤解。美即公司的該項上訴理由無事實和法律依據,北京高院不予支持。
基于上述理由,北京高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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