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ISP)許可證辦理流程。互聯網接入服務是指利用接入服務器和相應的軟硬件資源建立業務節點,并利用公用電信基礎設施將業務節點與互聯網骨干網相連接,為各類用戶提供接入互聯網的服務。用戶可以利用公用電話網或其它接入手段連接到其業務節點,并通過該節點接入互聯網。
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主要有兩種應用,一是為因特網信息服務業務(ICP)經營者等利用因特網從事信息內容提供、網上交易、在線應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網的服務;二是為普通上網用戶等需要上網獲得相關服務的用戶提供接入因特網的服務(ISP)。
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ISP)許可證的申請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3、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4、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經營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5、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ISP)許可證申請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法人代表身份證,所有股東身份證,若股東是企業法人需要營業執照。)
3、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4、關于開辦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業務申請
5、申辦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業務的可行性報告
6、服務保障措施、監督電話。
7、國家規定的其他材料。
哪些業務需要辦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ISP)許可證?
為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提供小區寬帶接入、寫字樓寬帶接入、個人上網、WIFI無線上網、網站接入、在線APP應用程序接入等網絡接入業務。
未辦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ISP)許可證有何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國務院291號令)第七十條之規定“擅自經營電信業務的,或者超范圍經營電信業務的,由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申請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ISP)許可證需要通過哪些系統評測?
若開展網站接入服務業務,ISP許可證申請企業需要通過以下三套系統技術評測:
(1)ICP/IP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
(2)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
(3)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
若不開展網站接入服務業務,ISP許可證申請企業需要通過以下兩套系統技術評測:
(1)ICP/IP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
(2)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
但在許可證首頁的“服務項目”中會注明“不含網站接入”。以后擬提供網站接入時,須先行通過“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統”評測方可進行許可證變更。
以上是關于“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ISP)許可證辦理流程”的相關業務,如果有需要辦理相關業務,歡迎咨詢大通天成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