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醫療器械注冊,境外申請人應當通過其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指定中國境內的企業法人作為代理人,配合境外申請人開展相關工作。代理人除辦理醫療器械注冊事宜外,還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一、與相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境外申請人的聯絡;
二、向申請人如實、準確傳達相關的法規和技術要求;
三、收集上市后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并反饋境外注冊人,同時向相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四、協調醫療器械上市后的產品召回工作,并向相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五、其他涉及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的連帶責任。
以上就是關于代理境外人申請醫療器械注冊需要承擔的責任,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疑問的話可以進入網站首頁在線咨詢我們或者電話咨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