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出版服務,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網絡出版物。
范圍主要包括:
(一)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讀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
(二)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
(三)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絡文獻數據庫等數字化作品;
(四)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其他類型的數字化作品。
從事網絡出版服務的要求:
具備網絡出版服務的內容
網站取得經營性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
網絡出版經營內容
2016年2月14日發布的新的《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引起大家熱議。純自媒體網站只是發布資訊文章的不需要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
網絡出版主要以出版物的載體體現,目前網絡出版經營范圍主要有:
互聯網圖書、互聯網學術出版物、互聯網文學出版物、互聯網教育出版物、互聯網地圖、互聯網游戲出版物、互聯網報紙、互聯網雜志、互聯網音像出版物、互聯網電子出版物、手機出版物。
申請材料
從事網絡出版服務的申報材料,應該包括下列內容:
(一)《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二)單位章程及資本來源性質證明;
(三)網絡出版服務可行性分析報告,包括資金使用、產品規劃、技術條件、設備配備、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市場分析、風險評估、版權保護措施等;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簡歷、住址、身份證明文件;
(五)編輯出版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明和主要從業經歷及培訓證明;
(六)工作場所使用證明;
(七)網站域名注冊證明、相關服務器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承諾。
審批流程和時限
省(市)新聞出版局:20個工作日內實地考察,通過后給予批準批文——報送新聞出版廣電總局——90個工作日內給予批準或不同意批文(不含材料補證和二次修正退回時間)
關于不同意從事網絡出版服務的批復原因指導:
1.申請經營范圍雜多,范圍廣而沒有實質性內容;
2.申請方向不明確,沒有主次之分,即給自己公司的定位模糊,只為了拿牌照而牌照;
3.內容方面的問題:版權缺失或無知名版權加大公司影響力;從近幾年總署的審批胃口來看內容如過多涉及言情和玄幻類下證難度很大,比較支持紅色書籍,宣揚共產黨或勵志成功類,教育類有聲讀物等;
4.網站設計和排版方面問題:沒有偏重性;欄目的關聯性較差,看似幾個不同的網站拼湊而成;無美工輔助,圖書或重復,搭配不協調;
5.重視度問題:很大所謂大公司對于基礎其他材料不是特別重視,總覺得那個誰誰誰那么小的公司都能拿到,我肯定能拿到;
6.從內容到運營模式等方面無創新,同質化產品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