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營業范圍-營業執照變更經營范圍。公司經營范圍是在公司成立的時候就已經確定的內容,但是有公司在發展中因業務擴展需要變更經營范圍。則需要公司去工商局去變更公司經營范圍,我們通過下面的這篇文章介紹一下變更經營范圍需要什么材料以及進行變更的方法或步驟。
企業變更經營范圍應當自企業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應當自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30日內憑批準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一、變更周期
變更公司經營范圍周期只需兩周,一周是預約的時間,一周是正式辦理的時間。兩周就可以辦理完所有手續哦。
二、登記程序:
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工商登記機關審查、受理(當場或5日內)→工商行政機關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其中:通過郵寄方式的,收到原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通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的,未收到原件的自發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需要對申請材料核實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發核準決定書(當場)→頒發營業執照(核準決定作出后10日內)。
三、提交申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4、增加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必須報經批準的項目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6、公司營業執照。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由公司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四、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手續: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應當包括經營范圍變更的原由,增加或者減少經營范圍的具體項目,修改公司章程的具體條款項;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五、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僅只是提交給工商局的材料):
1、由公司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由公司簽署的指定委托代理人證明
3、由公司簽署的關于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的股東會決議
4、由公司簽署的公司章程修訂稿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如果委托代理公司代理變更,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6、公司公章
7、所有股東的私章